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九、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
ISB11.众所周知,每一个运作里面都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;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主动者产生,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被动者产生。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;属灵之物因是一种活的力量,故是主动的,属世之物因是一种死的力量,故是被动的。由此可知,凡从开始就存在于这个太阳世界中,后来时时刻刻存在之物都通过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存在,不仅动物王国的臣民是这样,植物王国的臣民也是这样。
还有一个类似的事实也是众所周知的,即:所产生的每个结果里面都有一个主因和一个工具因;当任何事情完成时,这两者就显为一,尽管它们明显为二;因此,这也是智慧的准则之一,即:主因和工具因一起构成一个原因;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。这两者在产生结果中之所以显为一,是因为属灵之物在属世之物里面,如同肌纤维在肌肉里面,血液在动脉里面,或思维在言语里面,情感在声音里面;它通过属世之物使自己被感觉到。从这些事(尽管到这里还是像透过格子一样模糊)明显可知,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。
灵魂所穿的有机身体在此好比一件衣服,因为它穿在灵魂身上;当灵魂因(肉体)死亡而从自然界迁到它自己的灵界时,它也会脱去肉体,把它当作空壳或旧衣一样扔掉。此外,肉体像衣服一样会变旧;但灵魂不会,因为它是一种属灵物质,属灵物质与自然界的变化毫无共同之处;自然界的变化会从开始发展到结束,并在规定时间终结。那些不将身体视为灵魂的衣服或遮盖物,认为它本身是死的,只是适应去接受通过灵魂从神流入的生命原力之人,不可避免地从谬误中得出以下结论:灵魂凭自己活着,身体也凭自己活着,两者的生命之间存在一种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;甚至灵魂的生命流入身体的生命,或身体的生命流入灵魂的生命;因此,他们以为流注要么是属灵的,要么是属世的;然而,一切受造物都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:在后之物不从自身行动,而是从在先之物行动,它从在先之物发出;因此,这在先之物也不从自身,而是从更在先之物行动;因此,一切事物都从一个从自身行动的首先者,因而从神行动。此外,生命唯有一个,这生命不能被造,但非常有能力流入适合接受它的有机组织形式。这些形式就是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
许多人以为灵魂就是生命,因此,一个人因从灵魂活着,故从自己的生命,因而从他自己活着,所以不是靠来自神的一种生命流注活着。但这些人不可避免地系上一种谬误的戈耳迪之结,并将其心智的一切判断都卷进这结里面,结果只会导致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;或他们建造了一个迷宫,心智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推理路线,都永远无法沿原路返回,把自己从中解救出来;他们实际上还让自己可以说下入地下洞穴,在那里住在永远的黑暗之中。
因为这种信念会生发出无数谬误,其中每一个都是可怕的,如:神将自己灌输并转录到人里面,因此每个人都是一个凭自己活着的神,因此他从自己行善、有智慧;同样,他拥有在自己里面的信和仁,因而从他自己,而不是从神获得它们;此外还有诸如流行在地狱里的人当中的许多可怕信念;地狱里的人在世时就相信自然界凭自己的活动活着或产生生命。当这些人仰望天堂时,天堂之光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片漆黑。
我曾从天上听见有人声说,人里面若有一丝生命火花是他自己的,不属于他里面的神,就不会有天堂和其中的一切,因而不会有地上的任何教会,进而不会有永生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查阅《婚姻之爱》一书中的记事(132–136节)。
903.“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”表来自圣言关于主和照其诫命生活的教义的全部事物。根基上之所以写有“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”,是因为“十二使徒”表示主教会的全部事物(79, 233, 790节),在此表示教会教义的全部事物,因为他们的名字写在“十二根基”上,而“十二根基”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(902节);“十二个名字”表示其全部性质,其全部性质皆关系到教义、因而该教会中的两大要素,即:主与照其诫命的生活,故所表示的是这些。
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之所以都关系到这两大要素,是因为这两大要素是教义的共性,一切细节皆依赖于它们,并且它们也是本质,其一切形式的事物皆从这本质发出;所以,它们如同其教义全部事物的灵魂和生命。诚然,它们为二,但彼此却无法分开,因为将它们分开就如同把主与人,并人与主分开,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教会的。这两大要素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那样相结合,其中一块石版包含涉及主的内容,另一块则包含涉及人的内容,所以它们被称为约,约表示结合。试想一下,若只留第一块,扔掉第二块,或只留第二块,扔掉第一块,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成什么样子呢?岂不就像神不看人,或人不看神,一个逐渐远离另一个吗?说明这些事,是为了叫人知道,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都关系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。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,遵行祂的诫命,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,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致用。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人,这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(14:21-24)中的教导;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依赖的两条诫命,即它们的总纲(马太福音22:35-38);“律法和先知”表示整体上的圣言。
五、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:热流入他的意愿,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;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
ISB7.众所周知,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,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。正因如此,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: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,被称为意愿;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,被称为理解力;正如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智慧,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,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。良善属于爱,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,他就会去意愿,当付诸行动时,他便称之为良善;真理属于智慧,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;事实上,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,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,它就变成良善。
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,就是意愿和理解力,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,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。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,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;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,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,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,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。这两种容器,即意愿和理解力,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;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,这热本质上是爱,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,这光本质上是智慧,如前所述。
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,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;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,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。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,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,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,就像独眼人,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,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;也像残疾人,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;又像跛脚的人,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。从这些事清楚可知,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,产生爱之良善;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产生智慧之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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